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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關係中苗頭不對 恐怖情人的7大警訊


在一段感情關係中發現苗頭不對,該怎麼脫身?該怎麼說分手?恐怖情人有哪些徵兆?女性因分手而受到傷害,甚至致死的案例不是最近才有,婦女新知基金會早在「分手暴力調查報告」發現,台灣每個月平均有三起因分手而致死的案件,受害女性遠多於男性,高達八成。

分手暴力一直存在兩性之間,輕則口頭威脅、摑掌毆打、拍裸照或錄影帶,重則性侵害或虐待,發揮到極致則是殺害致死。為什麼會這樣?是什麼原因讓這些男性行兇施暴、女性能在事前辨認、防範於未然嗎?

暴力,在關係發展的三個月內有跡象

許多家庭暴力或分手暴力都有某些共通點,這些特性會在關係發展之初,通常是三個月之內會出現。

比如說,愛情開始於旋風般激烈的追求,讓人毫無招架之力。因為過度瘋狂的追求與奉承討好,可能都潛藏危機,代表對方想不擇手段,快速達到目的,代表一方不尊重另一方的感受與隱私,在日後都可能成為施暴者。

再如,交往沒多久,就對另一方提出許多要求或限制。像是不能和其他異性見面,什麼時候應該跟他通電話報備,把另一半當做是他的財產、所有物。

想分手,如何說再見?

「最好的方法是慢慢疏遠,而不是提分手,」也看過許多臨床案例的鐘素英建議。因為在口頭上提出分手,對他們就是最大的威脅與刺激,因他們已將另一半視為財產、附屬品,說什麼也不能分開。如果情況還惡化到要談判,無異是把自己推到最危險的情況。

此外,女性在分手時也要懂得控制自己的言行情緒。一旦萌生去意,當然會顯得意興闌珊,提不起愛意,但別表現得太明顯,更別在他面前,和別人打情罵俏,讓他心生醋意,引發殺機。


  
談戀愛是學習智慧的過程,但怎麼「安全進、安全出」反而變成現在最重要的課題,向來天真浪漫、憧憬愛情的人,需要認清事實。以下7個危險愛情的警訊,你一定要提高警覺
 
危險愛情的警訊1:旋風般的激烈開端
 
愛情開始於瘋狂的追求,讓人毫無招架之力。但過度瘋狂的追求與奉承討好,可能都潛藏危機,代表對方想不擇手段,快速達到目的。代表一方不尊重另一方的隱私與感受,在日後可能會成為施虐者。
 
危險愛情的警訊2:佔有欲強
 
一方想操控另一方的時間、空間、身體、穿著、居住環境、情緒和人際關係。在他們的世界中「只有我倆」,排除其他人事物的存在。操控者的需求得擺在第一位,而另一方的感受與自主性總是被忽略。
 
危險愛情的警訊3:激烈的情緒轉變
 
強烈的情緒轉變常讓人措手不及,行為也有很大的變化,如原本好好的人,會突然大吼大叫或兇暴無理。雖然每個人都有情緒起伏的時候,但他們的反應與變化過於誇大,和正常人不相稱。
 
危險愛情的警訊4:什麼事都怪罪別人
 
他會把所有的錯誤或自身的挫敗,都怪罪到別人身上,特別是另一半。他的感受與情緒最重要,不管怎麼樣,他都會讓自己的感受成為焦點,但是,他對於造成別人的痛苦卻漠不關心,這在關係發展的初期會愈來愈明顯。
 
危險愛情的警訊5:言語暴力
 
貶抑、輕視、潑冷水、打擊另一半的弱點,在暴力關係的發展中,會先出現語言暴力,之後才是肢體攻擊。通常是施虐者缺乏安全感,他們不懂得用愛把人留在身旁,而是用破壞的方式控制另一半。
 
危險愛情的警訊6:對別人的反應與需要冷漠
 
不在乎對方過得好不好,也對別人的痛苦無動於衷,缺乏同理心。會忽視或虐待小動物或小孩,也不在乎別人的財物,甚至會破壞,這些都代表他沒辦法尊重別人。
 
危險愛情的警訊7:過去與現在曾發生暴力行為
 
要看到他未來會不會有家暴或分手暴力,就是看他過去或現在有沒有發生過,這是最準確的預測,但不幸地,很多受虐者不願承認對方的施虐現象,讓狀況惡化下去。踹人、丟東西、手足鬩牆、或將人逼到牆角,都是蛛絲馬跡與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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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康健雜誌》授權報導,未經同意禁止轉載,點此查看原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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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女助理的法官陳鴻斌改判因「婚外情未遂」而免退場,造成輿論譁然,影響所及是司法院職務法庭變成過街老鼠,被不少民眾視為「侏儸紀公園」,裡面的法官則被認為是恐龍法官,連沒承辦陳鴻斌案的「職務法庭」法官和候補法官都待不下去,紛紛以工作或健康因素為由請辭,沒想到,這使得監察院聲請陳鴻斌再審案目前沒人辦,且接下來由誰來辦,成為一個大問題。

「職務法庭」與一般法庭最大不同的地方,「職務法庭」專門審理法官和檢察官的違法失職等案件,一般法庭則處理民刑事或行政訴訟案件,因此職務法庭的法官被認為是「法官中的法官」,依法官法第47條第1項規定,職務法庭採一級一審制,由法官5人組成合議庭,審判長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擔任。

此外,根據司法院職務法庭相關規定,職務法庭法官共12位法官,12人再分成3個合議庭、因此每庭各有4位法官,3個職務法庭合議庭的審判長,則固定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擔任,共同組成3個合議庭、每庭5位法官的職務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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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法庭法官被認為是法官中的法官,閃辭6人後,嚴重影響司法官懲戒案件運作。蘋果日報攝

不料,陳鴻斌再審案出爐後,判決結果嚴重違反社會認知,也牴觸懲戒制度的法理,備受各界抨擊,早就對合議庭組成和判決結果不滿的陪席法官謝靜慧率先發難請辭,後來審判長林文舟、受命法官陳志祥,和另兩位陪席法官郭瑞祥、陳添喜也紛紛打包走人,結果審理陳案的合議庭5人統統請辭。

總數才12位法官的職務法庭,一下子走了5人,再加上日前也請辭的黃淑玲,不到3個月時間,職務法庭共有6位法官辭職不幹,佔了職務法庭12位法官中的一半,雖然職務法庭原先就設計留有候補法官可供遞補,但這麼多人閃辭,幾乎用光候補名額,嚴重影響職務法庭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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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法庭法官報辭職潮,司法院職務法庭遴選委員會已急忙從職務法庭的後補法官中遞補。資料照、湯興漢攝

本屆職務法庭法官除了固定擔任審判長的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外,1月間才遞補完成的12位法官名單如下:林恩山、黃淑玲、高愈杰、蔡坤湖、林文舟、謝靜慧、許仕楓、陳志祥、李英勇、郭瑞祥、陳添喜、夏一峯,原本預定今年10月任滿卸任,不料閃辭6人。

據了解,司法院職務法庭遴選委員會已急忙從職務法庭的後補法官中,遴選合適人選遞補,設法不讓陳鴻斌再審案的職務法庭開天窗,然而重組後的職務法庭是否真能運作順暢,有待觀察。(撰文:項程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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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E3%80%90%E4%BE%8F%E7%BE%85%E7%B4%80%E6%B3%95%E5%BA%AD%E3%80%91%E5%88%A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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